《修心中心法門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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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 1. 前言

        心中心大法,為最高無相密乘,非具大無畏精神者,不敢信而修也,在西藏必修有相密,滿二十年或二十年後,方可修此,東土人根器不同,故可直詣深造。此法初修,其責任在師,未經審查,不妄傳也,民國十七八年間,大愚阿闍黎,開山於京滬各地,當時求法者五六萬人,每日傳眾數百人,不及細談法要,世遂以普通密宗視之,大半中途廢修,或生疑謗,其深信不疑,親承左右,略得心要者,至今不滿二百人焉。現愚師隱居漢高皋,暫謝世緣,分囑諸同門,宏化各方,不敏以一知半解,抗顏上座,與諸仁結此無上勝緣,深感慚愧。所幸二年以來,修眾均得受用,法緣日盛,禪密融會,此土清淨,至此心中心法,過去種種疑謗,亦賴諸仁親證,不辯而自冰釋矣。關係未來修眾,功德寧可思議。心中心修法,本毋庸再述,惟方便來者,留惠後學,說明似不可以不詳。
       
        心中心法,以法而論,屬於密部,惟可使行者直證心田,是又通乎禪淨,蓋融禪淨密於一爐也,破一切法見,至極究竟地,一切儀軌,又極簡單,不必設備種種供養,無分男女老幼貴賤,只要能坐兩小時者,即可修持,並可克期得定。定則自然生慧,故非坐過百座者,不能與談心要,使明體啟用也。此法妙在於昏天黑地一無趣味中,忽然開朗,親見實相,證得三昧。又以各人習氣之不同,其感應快慢,與反應影像,亦隨之而各異,故修時宜常親師友,以便參問,否則坐甫得定,感得境界,又忽疑而不坐,此病又極多也。   
        修心中心法,重在下座後,見境練心,以慧照力,照見一切皆幻,心自無著,無著即是無住,無住乃名無念,非不見不聞之為無念也。此法乃攝心無上妙法,由明心而空境,由空境而空心,由空心而空空,由空空而顯性,由顯性而圓照,由圓照而湛寂,斯入於心中心微妙之至境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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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 2. 修心中心法,約分為五期

        修心中心法,約分為五期,一、六印修滿之期,二、繼續再修之期,三、打七之期,四、滿一千座之期,五、放棄不再修之期。此法至多為一千座,如不肯放棄時,便成法執之病,又六印滿後,即不肯再坐,此二種人最多,甚可惜也。
        眾生病根,只在習氣,不拔除其根,則非徹底,此根潛伏在性內,心中心者,表其性也,此法初修在求定,得定為體,由定而生慧,起慧為用。坐時修止,體也,下坐時修觀,用也,止觀並進,定慧交資,體用合一,體大用大,體小用小,然行者往往不起用,則每日只兩小時用功打坐,平時不肯參究起用,練習觀照,故得效甚少,遂疑法不究竟,譬如磨刀而不試用,終不知刀之利鈍,乃咎於磨之非法,妄生我見,豈不惜哉。
        修心中心法,迥異乎其他法門,凡初修時,容易得定,及至中途,反覺紛亂,此正大進步之時,行者切勿疑退,譬如兩碗淤泥水,一則止靜勿動,使污泥下沉,水自清潔,見功雖快,非究竟也,稍一動蕩,復渾濁矣。此則將污泥逐漸提出,翻動自多,越翻則去泥越多,翻至徹底清淨時,更不怕動蕩顛倒矣,又如病人服藥後,必經過汗吐瀉之反應,其病方除。
        世人求定,每以死守不動為定。此是靜而非定,定者,動靜一如,定亂不二之謂也。無論諸境現前,為利衰毀譽,為稱譏苦樂,八風前來,接而不染,不變不搖,斯為正定。心中心法,實可修至此等境界,然一班劣慧者,必瞠目吐舌曰:此是佛境界,我輩凡夫,如何做得到?此必狂魔顛倒,不知分量云云,若有聞者,必疑退而不學,坐以自誤,此是人情作用,切切不可,行者當有勇猛心,探險心,天下無不勞而獲之便宜事,況學佛耶。
        東密藏密重於有相,儀軌極嚴,佛像莊嚴,所費不貲,獨心中心法,不拘一切,不擇地點,只要如法修持,滿足時間,即可成就,耐心息氣,別無他法。第一不許求神通,第二不許見光見佛,設有諸境現前,勿許歡喜,勿許疑怖,認為幻化所作,一概勿理。坐時勿性急,有人來擾亂,或小兒啼哭,亦不許惱怨,凡逆我意者,即借以練心,轉其積習,每逢惱怨,當生歡喜,久久習於自然,則平等智光現矣。
        修法以恭敬痛切為上,恭敬則不苟,痛切則能忍,定不難得矣。下座以活潑觀照為上,活潑可以化固執習氣,觀照可以考察平日功行之深淺,用不難起矣。日後對他人觀機,亦由此純熟進步,慧眼開於不自覺也,得定證體,可賴乎法,以有咒印也。唯開慧起用,全賴自己,非時時觀照練習不可,慎勿放逸。近世行者,雖多年修持,而煩惱依舊,此則不肯練習起用之咎,彼誤認世法與佛法為截然兩事,六祖云:佛法於世間,不離世間覺。若不依外境以練心,則失之遠矣。
        修此法者,以心不放逸為主,不在毀身受苦也,故戒以心戒為上,手持印,身密也,無以起身業而殺盜淫止矣。口持咒,口密也,無以起口業而兩舌等惡止矣。心澄空,意密也,無以起意業而貪瞋痴止矣。此不戒之戒,戒於不覺者也,下座時之觀照證空,即屬防嫌杜惡於因地,戒之於未然者也,蓋殺盜淫為果,因地屬於貪瞋痴,而貪瞋痴又屬於果,因地屬於不明心。故心中心法,可直證金剛般若,為悟心之無上妙門,拔除根本業障者也。
        修行法門,以實做為主,專講教理,全然無用,密宗不獨自己實做,且仗佛力,故有一定把握,修戒定慧三德,入於不自知。從來禪密二宗,與他宗不同,先由八識修起,依果尋因,先證得大圓鏡智,所謂根本智,即無分別智,又名無相悉地。六祖壇經上,亦曾略論之,心中心法,不依過去所修之年限深淺,必經灌頂行者審查,雖不識一字,或從未修過,皆可付法。又修時不問地點,無論何處,皆可坐修,不必定要入壇,或備種種供養,若依藏密,法器儀規,平民無力可辦,此則方便耳。
        修心中心法時,暫不許參閱經論,恐分其心也,即從前已閱已讀之經,亦得暫時擱置,俟其百座後,證得三昧,點開心要,自然意境不同,再起而讀經,必別有一境界,此時當時時親近善知識,為之啟發校正,至徹悟後,方可閱經,庶不為經所轉耳。
        藏密初本無紅黃二派。紅教密法,最稱完備,以效力太大,近於神秘,以非其人而傳之,流弊滋多。黃教祖師宗喀巴,不得已出而改整教法,然舊弊雖除,新病又起。因所學皆當按一定程序,不得越過年限,似太呆板,反使利根人不得速即成就,甚可惜也。即如修無相密乘心中心等法,在西藏必得十二年至二十年之後,雖法定如是,而人之根器利鈍不同,有或空廢時間,不能直詣深造。蓋喇嘛自己功行雖深,於東土人根性,未能盡了。師資太缺,故東土所得密乘,只有儀範,未臻玄要。最近惟諾那大師,開示無相密,漸漸啟引,諸喇嘛中,識心中心法者,僅此一人。不知心中心法在東密藏密中,本所固有,佛之正傳,非個人私造也。故修法當先明法意,處處不忘根本,不為法所誤,密宗得諸佛加持,助力偉大,如飛機是行人助力,但終必要人自己開動,若謂佛可以使人成佛,則無異人坐飛機,使飛機自動升天,有是理乎?修密人第一習氣在求神秘,一切靠之於佛,而自己不開不動,偏於儀軌,不明心要,自己心地既不明白,習氣終難消除,飛機始終不飛,學密十年,煩惱依舊,求法無量,痛苦如昨,平心而論,豈法之咎哉?夫三密者何,身口意也,密歸何處,歸清淨也,心地清淨,是受用明證,病人服藥,以靈應為貴,豈論藥之高下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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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 3. 又修密法門,復有數點,應注意之:

        一、持咒以音準為第一義,凡求一咒,念至半熟時,再請灌頂師校正音韻,字句中有重輕、段落、連斷等法,必一一參究,不獨音似,並得神似,熟則成自然矣。
        二、香花水燈諸供,都是表法,目的在使自己之毗盧佛性,與佛相應,如香表無穢,花表妙用,水表湛淨,燈表光明,皆是表自己和眾生之如來藏性,妙德莊嚴,與佛不二,觀自己亦是佛,主義重在心地,故曰心佛眾生,三無差別。修行時,借此有相法,用於一時,不過攝心而已。
        三、儀規有一定法門,切不可自己以意為之,此重師承,依其所定年限修法次數,專心一門深入,必有所得,如好高騖遠,見異思遷,必至一無成就。
        四、修密切忌與修顯教者談法,因立場不同,每多誤會,故反多搖惑,致誤精進。因密宗與禪宗,多從八識修起,先破無明,後除蓋障,根本不同耳,顯教視破無明為極難之事,必經過三大阿僧祗劫,不知阿僧祗者,不可說之時也。學佛不可以今世論,而遲速非有定時也,執文字相者,不可與語此。
        居今之世,以環境不良故,人心愈趨不安,應付世事,益感困難。人每有三種不足之苦,一曰身弱多病,二曰缺乏定力,三曰識力薄弱。以身弱故多病,一切進步,壽命退步,中年早喪,或竟病廢,至為可惜。救濟之法,惟在修養,修以攝心見性,養以調氣寧神,心有主,則氣自足,精固神旺,自可去病延年,定力不足,多半由體弱而來,體強方可耐勞虔修,定力強,則慧力足,識力自然遠大。佛法是積極度生,並非消極自了,老年人歸路已近,亟宜速修,早離苦趣,心中心法第四印,可以往生西方,助其念佛往生因緣。中年人正在有為,如感精力不足,或定力不夠,遇事心悸膽小,每致誤事,心中心法,可以克期得定,定慧交資,關係一生行業,非常宏大。少年人識力不足,神志易於搖蕩,外物所誘,即遭墮落,若修心中心法,根基可以堅固,且先入為主,發揚事業,不可限量。故此法人人可修。婦女居家無事,欲少病苦氣惱,修法尤為無上妙訣。惜乎世人福薄,受法已極萬難,況受而不修,不更可惜乎。
        修心中心法者,滿一百座後,氣色體力漸漸充足,種種利益,不可盡述。以下再講修持法要,余亦只述其萬一,至極精微處,非自證者不知。諸仁不久可親近愚師,再為印證,所得較全,因緣在後,有志竟成,稍安可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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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 4. 心中心法修持法要

         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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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 5. 第一、發廣大心

        凡初學人修最廣大殊勝圓滿具足的心中心大法,不發廣大心,實不能與之相應,茲簡單標明十款如下:
       
        一、於法當生淨信心,所謂正信,信愈堅,則中途自無退轉。
        二、發平等心,上至佛,下至眾生,一律平等,對於不修法者
        或慢法者,勿生驕慢瞋恨,莫自贊,莫見他過。
        三、所持契印,莫非時結,莫不淨用,莫為名聞利養而用法。
        四、莫自輕法而妄傳,莫輕他法而起謗,先斷己謗,莫使他謗
        ,使他謗即同我謗,有分門戶之見,非佛弟子。
        五、持戒不缺,常攝在定,修不殺戒及諸惡行。
        六、敬佛敬師,並敬善知識,對同參者,勿生嫉忌邪見。
        七、時時發廣大心,以救度群生為旨。
        八、志信堅固,不辭勞疲。
        九、修六度以對治一切病執,所謂以布施對治慳吝,以持戒
        對治貪染,以忍辱對治瞋惡,以精進對治懈怠,以禪定
        對治散亂,以般若對治不覺。
        十、專求通慧,先破無明,勿妄求神通。
       
        以上十條,每日看一遍,提醒一次,使心不放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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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 6. 第二、修法次第

        一、勿急於上座,先熟讀咒文,可以背誦時,再上座。
        二、持咒法有五種:一記數;二不記數;三高聲持,於
        昏沉思睡時,持數十遍;四低聲持;五金剛持,口
        微動而不出聲,自聽甚分明者。修法上座時,適用
        金剛持。
        三、六個印契:
        (一)、菩提心契,為諸契之王,修時切忌生瞋。
        (二)、菩提心成就契,此契專消孽障,除諸惡疾。
        (三)、正授菩提契,結契前,先念三皈:“皈依佛、
        皈依法、皈依僧”三遍,當焚香三種,一檀香,二乳香,
        三沉香,各別燒。無力辦者,焚他香一爐亦可,且不必連
        燒兩小時,因修法時,不宜聞好香,恐破氣也。
        (四)、如來母契,結契前,先念南無十方佛七遍,持咒不可大聲
        ,當金剛持。
        (五)、如來善集陀羅尼契,修此契時,每晨念南無三世諸佛三遍
        ,心向十方三皈依,燒香與第三契同。
        (六)、如來語契,修前先念三皈,完時於頂上散放手印。
       
        每契修八座,即八次,修完第一契,再修第二契,依次遞修,每座為兩小時,只許過時,不許不足,每日修二座三座均可,惟必量自己精力,切勿貪多,每契滿足八座為度,六契次第修滿後,第一契再補一座,其餘有不如法者,亦補一座,是為六契圓滿,即永不入三惡道。六契修滿後,切不可放逸,繼續每日修一座,專修第四契,約六七次後,加修第二契一次,如每日修三座,或打七時每日修五六座者,均修第四契,最後一座修第二契,其餘第一、三、五、六契,即不再修。凡打七後,每日修過五六座者,自問精力充足,堪以猛進,則逢大月十五日,可修九座,求一氣滿萬遍之數,每月一次,是日專修四契,不修第二契,惟當量力修法。每日修一座不斷者,一年後,決可明心,如求速則打三七,計三星期,修三四個月,並常親近善知識,亦可通慧。
       
        四、六印不可越級而修,必次第修滿,然後可以打七,非經過打七
        ,不得坐九座及修定印,非滿一千座,勿放逸,滿千座,即不
        必再修,修也無用,只要平時起用可矣。
        五、修時最要之點,在不滿兩小時,不得下座,不得開放手印,不
        得停止念咒,不得說話,念咒不要太快或太慢,約每分鐘十二
        遍為度。上座時,切勿干涉他事,手印用黃布罩好,一切不管
        ,只是口念咒,手結印,心不想什麼,叫做三密相應,修到無
        相悉地,就是成就。修法時間,則不拘,最好在早五六時至七
        八時,天寒時勿過早,每座二小時完畢後,當至心發大願,為
        一切有情迴向,此第一要緊。
        六印滿後,每日必出聲念慈氏咒四十八遍,終身守之,此是因地上下種,與他咒不同。修時第一要少吃,食後至少一點半鐘後上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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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 7. 第三、修時設備

        一、供養。
        中供釋迦佛一尊,三杯水,三面鏡,三把戟(或以刀代) ,三爐香,三份食品(如水果等類) ,左右二瓶,供花,中燃一燈。無力者,有無多寡聽便。如修成後,為群眾謀利益,欲作大法時,當設三壇,分三院,居中第一院為白色,用修佛道,上首第二院為紅色,用修菩薩道,下首第三院為青色,用修金剛道,壇內用地氈一床,中圓心,分白紅青三色如 ,圓心縱廣各八尺,此係壇內供養,平時修法不必設壇也。此法不同他密,不取於相,故窮人亦可方便自修。
         
        二、隨身設備。
        (一)、黃布一方,蓋住手印。
        (二)、開好鐘表一具,或以香代,約每枝可燒兩小時者。
        (三)、痰盂。
        (四)、蓋腿部所用毯子,及座墊,座墊坐處宜高六七寸,
        兩腳交叉在下,不必交趺;如雙趺者宜平座,後墊
        不可高;單趺者,後墊可以高出二、三寸也。
         
        三、預防。
        (一)、窗戶不可有風,風寒處,切不可上座,不可帶帽,室內溫度宜稍暖,但不可受熱。
        (二)、門不宜鎖,可任人出入,門外宜托人看守,及隨時照料,如遇小兒大聲哭擾時,亦無礙,切勿生瞋,用以練此心不動。
        (三)、室內不宜放開水壺,使其鼎沸,或畜貓狗以免擾亂。
        (四)、非有極急迫事,勿許人通知,亦勿下座,即有通知,亦必小聲。
        (五)、先小便淨手,再行上座,下座時,切忌五分鐘內小便,恐傷氣也。又上座時,宜少飲水及食粥,食之過飽,最宜昏沉,天暖時,可赤足。
        (六)、修滿時,勿急急下座,先伸舒腿臂,擦手心摩面,調和血氣,徐徐而下,下座後,宜多走路。
        (七)、坐時頭不宜仰高,防心亂也,不可太低,易咳嗽也,背不宜靠後,防久靠傷肺,手印當心胸,勿臥倒,兩臂稍靠脅,兩眼下垂似閉,切忌昏沉散印睡著,不必備茶,口自勿渴也,腰宜伸直不動,不可時伸時縮,防腰酸也,初坐時,或有小毛病,但稍久即安,此係舊病翻出,不是新病,不可著急。
        (八)、坐時忽如睡去但手印不散,念咒亦不停,此非昏沉睡著,正是定相現前,切勿疑而中斷。

元音老人心密三祖

  • 修心中心法門---元音老人
  • 傳法風格 元音阿闍黎論著《略論明心見性》面世,啟教界以悟入為根本,振聾發聵;《佛法修證心要》出版,示學人行真修之大道,刻骨銘心。 為輔導後進進修、釋疑、除惑,其他論著尚有《佛法修證心要問答集》、《心經抉隱》、《大手印淺釋》、《淨土指歸》、《楞嚴要解》、《心經大義》、《中有成就秘笈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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