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有度亡-第一次明光指授

  • 一、第一階段行法
    這個階段,包括亡者外氣將斷未絕、死相現前(五根敗壞、四大銷融)之時,以及外氣斷後半小時內。行法時,行法者要以唇附耳,聲音明朗,但不可觸及身體。分下面三種情況,施以不同的救度:

    looks_one對於有修持的上根人,已經證見本性,不需要中有救度;對於臨命終時有些迷悶者,引導一下即可,反覆向亡者提示:

    「某某人(亡者名字),你現在已經放光,與光明合上去就能解脫了。」

    looks_two若亡者修習過颇哇法,當死相初現一、二種時,應施以颇哇法,使其遷識往生。行法者首先依右邊內容對其開導。
    (若生前沒有修習過颇哇法,或當下自己不能修者,度亡行法者可助修,方法是:
    用觀想法,行法者把氣集中在手上,然後把氣從他的腳底往上推,推到心臟,再推到喉嚨,再推到頭頂,一邊推,一邊觀想,最後”啪-”觀想他的識神從頭頂上出去了。
    行法者,可通過測量亡者體溫(注意要輕輕觸摸)可以判定遷識颇哇法是否成功,即看是否從腳底先涼,然後腿才涼,再後肚皮-→心口-→最後頭頂上還是溫溫的,就證明其識神已從頭頂上出去,昇到淨土了。對此亡者不必在繼續進行度亡了。)

    「現在這個時候,你要鎮定,不要悲痛,有生必有死,人人都是如此,所以你心不可散亂,在這千鈞一髮的關鍵時刻,你可修颇哇法。現在要注意觀想,用『嘿-』把明點提起,昇到頭頂上,再觀想把阿彌陀佛或觀世音菩薩的腳拿開,然後”啪-”明點就出去了,到了阿彌陀佛或觀世音菩薩的心中,你就可以往生西方極樂世界去了。」

    looks_3對於未得度的,或一般的亡者,行法者應隨時注意觀察病者,一但死相現前,就要捉住時機,引唇附耳(但不可觸及)高聲對他說:

    「某某人(亡者名字),你仔細聽著,我給你講法,幫你解脫。」
    然後反覆多遍念誦下面四篇經文:第一次明光指授1-4

  • 死相現前,外氣未斷→斷氣後半小時
    死位中有時期4天內:臨終時第一次明光境相(死光明)
    在外氣將斷未絕前念誦之,不計遍數的念誦,深刻印入亡者之心。次於外氣未斷以前,即宜預移其體,當令右側而臥,如獅子臥式(向右側而臥,屈其左腿,而以左手掌覆在左腿膝蓋上,以右手上托右腮,而以其小指塞閉右鼻孔,只留左鼻一孔出氣,即密法中吉祥臥式。) (某某人(這是對亡者的稱呼,採用亡者最易接受,最熟悉的稱呼為好))

    looks_one指示明光尋求大道文

    「某某人(亡者名字),你已經進入中有時期,尋求真實大道的時刻已經來到。在你氣息斷而未絕之時,你要回憶上師為你講授的死後第一明光的含義氣息斷絕後。那時候一切空寂,湛然無邊,只有了了分明的覺知性。這個覺知性就是你的法身,就是佛性!也就是自內證智!於空寂中忽然起現的明空景象,通體透明,這就是你的本性光明,即本來面目。我現在就在你身旁指示你,你要抓住這個大好時機,與光明合上去,即可證成法身佛!」

    looks_two四大融入指示文

    「某某人(亡者名字),死亡之神將降臨到你身上,四大分散的癥兆已經出現。首先是地大融入水大,然後是水大融入火大,最後是火大融入風大。在這個痛苦的時刻,你要把握住自己,心裡不要慌亂,要發心成佛,要專心致志的聽我為你講法,你就可以得到解脫。」

    looks_3發心證認死位明光文

    「某某人(亡者名字),我們平時所說的死亡,如今將降臨到你的身上,你要這樣想,這樣發勝心:我與這個世界的緣份已盡,死亡已經到來。此時此刻,為了利益遍虛空一切眾生,我要猛發慈悲喜捨菩提之心,精進不懈。在此死位中有時期認取明光,證得法身,這就是大手印最殊勝的果地。我成就之後,更應當利樂一切眾生,進而圓證佛果。如果我在此死位中有時期未能成就,那麼在法性中有時期,於佛菩薩雙身顯現之機,我也要證成報身佛(「中有雙運大手印身」即佛菩薩的雙身)。我成就之後,要隨機隨緣利樂如同虛空一樣多的眾生。你要這樣一心一意的思惟,堅持不懈,把握中有時機,發心認取明光。同時,對生前上師為你所傳授的密法和平時自己修習的內容,要回憶修持,不可忘記。」

    looks_4明光直指教授

    「某某人(亡者名字),請你仔細聽,不要慌亂!現在光明已經開始顯現,這就是你的本性光明,你應當馬上認取,與之合上去。
    某某人(亡者名字),顯現在你面前的本性光明,無實體、無相狀、無形色、無自性。體相空寂,均不可得,這就是如來法身,也就是普賢如來。雖然體相空寂,卻盡虛空遍法界,含藏一切,這就是普賢佛母。本性光明空寂朗然卻又明明晃晃,明空無別。寂而長照,照而長寂,這就是不生不滅,光明不壞的天真佛。能認證此光明就是佛,就是普賢如來,就是普賢佛母,就是如來法身,就能夠住於佛心印中而成佛道。」 「現在,本性光明就在你面前顯現,請立即開始修持!」

 佛弟子 © 2004-2020   :tang.fsvs@gmail.com